据沂南县公安局消息,11月6日0时许,山东临沂沂南县湖头镇的戚某轩无证驾驶车辆驶入永兴路东段的夜市,撞到路边经营摊位致使摊位物品散落一地。 事发后驾驶人心虚之下立即驾车逃窜,又接连与多个路边摊发生刮碰,并与路边停放车辆发生刮蹭。但他依旧心存侥幸,选择驾车匆匆逃离现场。 接到群众报警后,公安机关迅速开展侦查。通过走访周边商户与目击者固定碰撞痕迹等证据,于凌晨1时50分许在S229永胜官庄路段查获肇事车辆,遂即循线追击抓获肇事司机戚某轩及同车人员刘某宇。已排除酒驾嫌疑。经现场勘查,事故造成多个摊位受损,两名群众轻微受伤,送医治疗后已自行回家。 面对民警,驾驶人懊悔不已。但未取得驾驶证及逃避责任的行为已经构成无证驾驶和肇事逃逸,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处罚。 公安机关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夜市路段人员多、视线复杂,驾车途经务必减速慢行、遵守交通规则。发生交通事故,第一时间停车、保护现场、拨打报警电话。肇事逃逸绝非 “小事化了”,当事人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法网恢恢,任何侥幸逃逸行为,最终只会付出更沉重的代价。